家庭及創傷療癒服務
申請服務
1. 對象: 18歲以上人士
2 預約服務
n 登記
經轉介、親臨或致電登記服務,填報個人聯絡資料,安排輪候
n 確認- (於首次面談當日)
參閱服務簡章「家庭及創傷療癒服務」及簽署「服務同意書」
填報接見記錄內「申請人資料」
退出服務
- 服務使用者於以下情況退出服務:
n 該次面談服務完成 (按需要及意願登記下次面談)
n 按服務使用者需要及意願,轉介至其他合適的服務。
- 治療師可因下列情況要求服務使用者中止服務:
n 服務使用者的行為對治療師、職員或其他人士構成危險。
但在作出上述決定之前,治療師會採取可行方法,使該服務使用者能繼續接受服務。